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。 快穿是我从来没有写过的题材,甚至在写第一本玄幻的时候,我都不知道有这个题材。 之后在认识同写文的朋友后,才知道了有快穿这种题材的文。 我和读者说过,我其实就是为了第一个故事而写的快穿,一头脑热开了文,当时写完了第一个故事,感觉人生都圆满了,甚至再不想往下写了(笑) 但不知道出于什么洪荒之力,让我把这个故事完整地写了下去,甚至是坚持写完了。 我看的快穿很少,不知道快穿该怎么写,所以完全就是按我自己的写法,怎么想怎么来,就这样竟然也能写完了整本(哭笑不得) 大概是……有毒吧。 不过在写这本快穿的过程中,让我最感动的还是读者。 这本书因为自身原因和一些不可抗力的外在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天生废武脉,十年傻子名,古老石碑,祖祠石棺。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,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,一路高歌狂飙,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,挺身问剑,这一生,不弯腰!激情,热血,红颜,腹黑,扮猪吃老虎,一个都不会少,禹枫出品,速度保证。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,诸天之上第一仙。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